以下節錄自政府網站
申請期
為2022年4月29日早上8時至2022年5月12日晚上11時59分
申請資格
申請者須以公司/法團/機構/個人僱主身分提出申請,並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a) 不是「剔除名單」第一部分列明的僱主;
b) 須於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參與強積金計劃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;
c) 沒有牽涉清盤、撤銷公司註冊、剔除註冊的相關程序或處於不活動狀態;及
d) 在2022年5月10日或之前已繳清「2020保就業」計劃的退款/罰款(如有)。
申請單位
以 商業登記號碼 及 僱員強積金戶口或職業退休計劃 為準:
a) 同一機構內有不同子公司/分行(不論是否各有獨立的商業登記號碼),但為旗下子公司/分行的所有僱員開設同一個強積金戶口或職業退休計劃,即只可提出一份申請。
b) 同一機構內有不同分行,但該等分行全部同屬一個商業登記號碼,該機構只可提出一份申請。
c) 但不論在上述任何情況下,該機構及其子公司/分行不能因為同時聘用同一僱員而得到多於一份工資補貼。
工資補貼參照月份
曾獲批「2020保就業」計劃
1. 選擇用之前2020資料
2. 選擇用2021年10月至12月內可獲最高「補貼金額上限」的月份 (審批過程及獲發補貼的時間將會較長)
未曾獲批「2020保就業」計劃 (首次申請)
必須採用2021年10月至12月的強積金/職業退休計劃紀錄
*本計劃只會考慮申請者在2022年2月28日或之前的強積金供款紀錄 或 開設的職業退休計劃。換言之,於2022年3月1日或之後才補付的2021年第四季供款不會被納入計算。
補貼名額上限及補貼金額上限
*自僱人士同時是一名僱主亦計算在內
行業上限
1. 核心業務屬於「受限名單」者,「行業上限」為100名合資格僱員。
2. 其他申請上限為1,000名合資格僱員。
自選補貼人數
可選擇申領少於資助額人數。
僱主承諾及罰則
承諾在補貼期內每月聘用足夠僱員以滿足以下條件,並在該月的強積金/職業退休計劃紀錄反映相關聘用情況:
a) 該月工資8,000元或以上的僱員不少於該月自選「全額補貼人數」;
b) 滿足條件(a)所需的名額後,餘下工資4,000元或以上的僱員不少於該月自選「半額補貼人數」;
c) 該月工資4,000元或以上的65歲或以上僱員不少於該月自選「年長補貼人數」;以及
d) 該月工資4,000元或以上的僱員不少於該月「自選補貼人數」。
若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諾,除須退回相關的工資補貼外及繳交退回工資補貼之10%作為罰款。
所有僱主可考慮最新營運情況和人手需求後,於6月及7 月上旬各有一次機會登入「2022保就業」計劃網站,調整有關月份的自選補貼人數,從而提高補貼額(若原先自選的補貼人數太低)或調低補貼額以避免未能兌現僱用承諾(若原先自選的補貼人數太高)。
資助發放安排
申請後兩至三星期收到第一期補貼
第一期 2022年5月補貼的100%
第二期 2022年6月補貼的100%
第三期 2022年7月補貼的70%
第四期 2022年7月補貼餘下30%在扣除退回補貼和罰款(如有)後的餘下金額
*即使申請者的申請已獲批,若政府在發放補貼前發現該申請者牽涉清盤、撤銷公司註冊、剔除註冊的相關程序,或處於不活動狀態,政府有權拒絕發放補貼,並撤銷相關申請的批准。若政府已發放補貼,亦有權取回全部或部分補貼。
立即申請:
https://www.ess.gov.hk/zh/
BD-0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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