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節錄自政府網站
行政長官在《2019年施政報告附篇》公布成立智慧交通基金(基金),資助本地機構或企業進行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,以便利出行、提升道路網絡或路面使用效率和改善駕駛安全。基金已獲預留十億元,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接受申請。
基金範圍
基金旨在資助企業或機構研究和應用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技,並至少達致下列其中一個目標:
提升駕駛者出行的便利程度;
提升道路網路或路面使用效率; 以及
改善駕駛安全。
受資助的與車輛有關的創科項目應符合相關政府政策,包括《香港智慧城市藍圖》或《香港智慧出行路線圖》,以便在香港推廣智慧出行。
申請資格
基金接受公司、研究機構、專業團體,行業商會及非政府機構的申請。 申請人分為公營界別和企業界別。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。
資助金額及項目期限
申請機構須承擔項目部分成本:
申請機構類別 申請機構的承擔 資金資助額
公營界別 最少10% 最高90%
企業界別 最少50% 最高50%
兩類項目的最高資助金額如下:
項目類別 最高資助金額
研究和應用項目 港幣2,000萬元
純研究項目 港幣800萬元
申請時間
本基金全年均可遞交申請。申請機構應仔細檢查其申請內容,並提供所有必須的證明文件,以減少處理申請的時間。
申請指引:
申請詳情:
BD-0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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