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政府)在第五輪「防疫抗疫基金」下推出「體育處所資助計劃」(本計劃),為在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(《規例》)下被指令在2022年1月7日起關閉的體育處所提供一筆過津貼,以協助紓緩現金流轉壓力和負擔。
資助款額
每所合資格的體育處所可獲一筆過港幣5萬元的津貼。
申請期
2022年1月17日(星期一)至2022年2月16日(星期三)
申請資格
符合以下條件的體育處所︰
在香港擁有固定地址及獨立營運的處所,主要及實質業務為在該處所內提供體育活動(註1),而該等活動須為相關體育總會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(康文署)認可體育機構所推廣的活動;
於2022年1月7日前已開業營運,並已根據《規例》發出的關閉令指定時間內關閉;以及
該業務在遞交申請時仍在營運。
本計劃不包括:
住宅或私人機構會所的體育處所;
健身中心(範疇包括:健體、瑜伽或武術等)(註2);
遊樂場所(註3);
泳池;
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持有人的設施;以及
已在同一輪「防疫抗疫基金」下其他資助計劃(例如:康體用地資助計劃和健身中心資助計劃)取得資助的體育處所。
資料來源:
BD-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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