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節錄自政府網站
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「保就業」計劃(計劃),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,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,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。
計劃下向合資格的僱主提供的工資補貼分兩期發放:第一期補貼用以支付僱員在2020年6月至8月的工資;第二期補貼則用以支付僱員在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資。「保就業」計劃秘書處已大致完成審批及發放第一期補貼,並將於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接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申請。
任何參加計劃的僱主須承諾並保證 –
(一)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;及
(二) 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。
此外,未有於第一期計劃領取一筆過7,500元資助的合資格自僱人士,亦可於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期間提出申請。
申請詳情:
BD-0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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